台灣銀行保險的現況
反觀國內,銀行保險於2000年興起並在最近二年蓬勃發展。除整體經濟環境所致外,主管機關於2001年7月發佈「金融控股公司法」、2003年6月訂定「銀行、證券、保險等機構合作推廣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皆有明顯推波助瀾之效。由此得知,現階段保險商品跨售途徑主要有二 ,其一,經由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進行共同行銷;其二,則由金融機構進行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s),也就是所謂的業務合作推廣。 根據統計,2004年來自銀行通路的產險保費收入約有新台幣130億元,占總產險保費收入(1,154億元)的11.27%;而來自銀行通路的壽險保費收入約有新台幣1,912億元,占壽險初年度保費收入(4,462億元)的42.85%。進一步拆分金控共同行銷與非金控合作推廣的效益,則銀行產險保費收入來自金控共同行銷者居多,占其銀行保費收入的86%;而銀行壽險保費收入則有所不同,來自金控與非金控體系各半約為50%,可見壽險業運用非金控合作推廣的方式較產險為多。 而實際臨櫃現況,則多數銀行未將保險業務做清楚的區隔與標示,並僅銷售極少數特定保單,或將保單包裝為投資商品並與其它金融商品作不對稱的比較。2004年本中心與實踐大學風險管理學系所進行的研究中發現,相較於傳統保險業務員,銀行理財專員較著重保險商品的投資性、銷售主導性較低、對保戶後續服務意願也較低、業績壓力相對較高,認知失調的情況較保險業務員高出許多。其種種現象將陸續影響消費者對於保險商品的認知,或使消費者得不到適當的保險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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