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5/3 - 5/4 知識商城平台暫停服務】
為配合本中心系統維護作業,知識商城(包含6H法遵、高齡、外匯…等數位課程、實體訓練/研討會、專業測驗…等)將於114年5月3日(六)至5月4日(日)暫停服務,提醒學員/考生如有相關受訓/測驗需求,請提前妥為規劃安排。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新聞稿

2011年「天災保險風險評估」研討會新聞稿

一、台灣的天災風險與歷年損失
台灣特殊的地理位置與環境,長年來處於地震及颱風洪水等災害威脅下,早年的921地震及納莉颱風、象神颱風、桃芝颱風造成的淹水,近年莫拉克颱風造成小林村滅村及東南沿海淹水,緊接而來的甲仙地震使得南部山區崩塌面積擴大、凡那比颱風又重創南部工業區等均歷歷在目,餘悸猶存。每每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及國家財政沈重負擔,產險公司亦蒙受重大損失(詳附表一)。以921地震而言,事故發生在南投、埔里、東勢等中部山區,產險賠款已達146億,試想萬一發生在都會區或工業園區,其賠款豈只百倍。
二、費率自由化與天災險費率不足問題
我國實施產險費率自由化政策,自91年4月1日開始第一階段,每一階段三至四年,迄今已經走了九年。商業火災保險之巨大保額業務(保額在新台幣30億元以上),在第一階段時已先行鬆綁,費率由業者自行釐訂;中小保額業務則仍須依照規章費率,直至98年4月1日第三階段,始開放業者自行依損失經驗釐訂費率。
巨大保額業務大部分是全險式保單,即承保範圍包括火災、地震、颱風洪水及其他多種附加險,往往需要仰賴分散至國外再保市場消納,而由於業務競爭及近年來國際再保市場資金過剩的關係,故自91年開放巨大保額業務由業者自訂費率以來,費率逐年下降,目前的費率僅剩9年前的10~15%左右,其中尤以保額在千億以上的超大型保險案件,降幅尤甚。例如某上市公司之化學工廠,含天災險在內之出單費率,從91年的4‰降至現在的0.5‰,另一家同為上市之高科技電子工廠,費率亦從91年的2.2‰降至現在的0.2‰。一般而言,依國際再保險市場專業的認定標準,即使約定較高之自負額或限制天災損失的賠償限額,其天災險的費率至少亦不低於0.7‰~1‰方為適足,這還是澳洲大水、紐西蘭基督城地震及此次日本東北地震發生以前的費率水準。
顯而易見,故我國現行巨大保額業務之費率已明顯不足,此將危及保險公司的經營安全,進而影響到所有被保險企業之風險轉嫁,因此,導正費率至合理的水準應是刻不容緩之事,否則,一旦台灣發生重大天然災害,其後果將不堪設想。近年澳洲大水、紐西蘭地震及這次日本強震並引發海嘯,甚至造成核危機,估計損失在300億美元左右,日本地震及海潚損失已超乎科學知識所能預期,上述事件在在顯示全球天災險之風險已大幅升高,經研究顯示,近來國際天災事件及損失確有增加的趨勢,勢必引發對國際再保市場重大衝擊,可預見天災險之再保費率亦將隨之水漲船高,相比之下,我國天災險之費率將更形不足。
三、天災險費率應依模型評估風險後釐訂
由於近年每起天然災害的發生均造成人民及企業重大的財產損失,也對各國之保險業者及全球再保市場造成嚴重衝擊,為維持市場費率適足性及整體產險業對於社會穩定的責任,保險局從去年下半年已主動邀集產險公會與保發中心召開多次會議,在本著兼顧保險業者清償能力與被保險人權益的立場下,除了參考國外再保天災保險費率趨勢及其相關監理做法,研議保險業因應天災發生的各項措施及建立合理費率機制外,也期許商業保險機制能築起第一道風險防護網,成為穩定社會安定的力量。
天災險損失率的觀察與一般財產險不同,因天災所可能造成之損失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其損失發生頻率低、損失幅度高、歷史資料不足及大數法則無法適用,且氣候變遷更是一複雜之問題,故建立天災模型有其必要性且不能只看短期,其風險評估必須以100~250年回歸期為基礎,並考量土壤、地質、天候及地球科學等因子,運用電腦模型計算出最大可能損失及年平均損失,進而釐訂天災費率。天災險依模型釐訂將使費率符合適足、公平及合理之定價原則,並導正過去產險市場惡性價格競爭而偏離自由化正軌。
藉由對國外天災保險之費率及準備金監理制度的研究,建議採用天災費率雙軌制,即為開放保險公司自行採用電腦模型釐訂費率,但前提必須經由適當的審查機制審查通過,另如未能自行採用模型者,應適當的考量保發中心參考危險費率,以達到費率適足性。並建議應同時考量強化穩健保險業財務,所以天災保險準備金的提存與累積足夠亦特別重要。
天災險危險費率計算公式,建議修改方向考量因素,應包含樓層係數、動產減費係數、多險種優待率、損害防阻機制減費係數、天災賠償限額係數、高保額調整係數及考量再保險人費率。整體費率計算公式的調整方向,在於被保險人可衡酌自身對於風險的承擔程度,選擇不同的承保條件,或者加強本身的損害防阻機制,以節省保費(詳附表二)。
附表一:歷年天災事故財產保險損失統計表

發生年度
天災事故
產險賠款
88
921地震
146
89
象神颱風
16
90
潭美颱風
7
90
桃芝颱風
5
90
納莉颱風
91
91
331地震
25
93
敏督利颱風
3
94
海棠颱風
5.3
97
卡玫基颱風
2
97

 

附表二:企業省錢小撇步 

  方法 保費折減 範例
撇步一 約定適當的自負額 被保險人可以自己負擔一部分的損失以降低費,自負額可選擇定額式或比例式,通常約定損失的10%為自負額,保費可折減約10%~20%。 假設基本危險保費100元,若採行左列各項撇步後,危險保費約在40~50元之間。
撇步二 約定天災賠償限額 一次天災事故的最大可能損失通常不會是保險金額的100%,倘約定天災賠償限額為保險金額之60%時,保費可折減約15%~25%
撇步三 同時投保多種附加險 同時加保爆炸險、地震險及颱風洪水險三種附加險時,保費可優待20%;加保其中二種者,保費可優待12.5%;加保一種者,保費可優待5%。
撇步四 採行損害防阻機制、安全管理、緊急應變計畫等 最多可折減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