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募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暨同意聲明書
經 貴中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下列事項後,同意將本人面試履歷表或其他應徵文件上之個人資料(以下簡稱「個人資料」)提供(包括口頭及書面方式)予 貴中心。據此,本人玆聲明同意如下事項:
- 貴中心在本人將個人資料提供予 貴中心前,已將下列事項明確告知本人,且本人係在明確了解 貴中心所告知內容之情形下,將個人資料提供予 貴中心。
- 資料蒐集目的:人才招募。
- 資料之處理及利用:
- 期間:提供資料日起算一年內。
- 地區:台灣地區。
- 對象: 貴中心。
- 方式:以合法及合理方式為之。
- 本人得依 貴中心指定之方式及程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
- 請求刪除
- 本人知悉並了解,如本人未依 貴中心之指示提供個人資料予 貴中心,將可能影響前述資料蒐集目的之遂行。
- 本人保證,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事後有變更者,本人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 貴中心辦理更正。
-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若本人向 貴中心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將導致 貴中心違背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本人同意 貴中心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版次:TIIPI_C_MA_V3
日期: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