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
談壽險精算假設對商品結構之影響
談壽險精算假設對商品結構之影響
很多人對於近兩年台灣壽險市場商品組合的演變十分好奇,因為當利率低點時,理論上保險公司應積極銷售傳統壽險商品,以求降低平均資金成本,但目前市場上的情形卻恰好相反。這當然與整體環境的變化有關,但除此之外,壽險精算所採用的利率假設也是造成當前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
壽險精算公式將利率視為恆常不變
利率的波動之所以會對壽險公司的營運造成重大影響,追根究柢,壽險精算中將利率假設為固定乃是致命傷。凡是學財務的人都知道,市場上的利率水準會隨景氣循環不斷波動,但即便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但保險公司為了行銷的方便性,仍不得不選擇將保單的預定利率假設為固定。因為如果沒有這樣假設,保戶每年所繳的保費將非定額,如此將大幅增加保險業務員銷售保單的困難度與壽險公司行政作業的複雜性。
利率固定的假設合不合理?用以下的例子來說明即可一目瞭然:當在利率高點時(如民國七十年),有些保險公司以10%作為保單的預定利率,以當時的銀行利率高達13%來看,這樣的假設看似合理;但當時銷售的保單許多到目前仍持續有效,保險公司現在要用什麼投資工具達到當初承諾給保戶的10%報酬率?反觀利率水準位於歷史低點的現在,一般壽險保單的預定利率多半介於2%到2.5%之間,雖然也接近目前的利率水準,但依據精算公式所計算出來的保費卻比三、四年前貴上許多,倘若將來利率回到當年4-5%的水準,現在所收的高保費對最近兩年才投保的保戶而言又是否公平?
固定利率假設的負面影響
現行壽險精算固定利率的假設,不僅悖離了現實環境,更對保險公司的經營造成許多負面影響,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造成壽險業當前所面臨的利差損問題。對於高預定利率的保單而言,由於已假設其利率固定,一旦利率下跌,保險公司將無法達到原先設定的投資報酬率,因而產生虧損。同時,由於提存責任準備金的預定利率也是定值,在利率高點時所發行的保單,在利率下跌時就會產生準備金提存不足的問題,進一步影響保險公司的清償能力。
相對地,對於在利率低點時所發行的保單,由於預定利率低,因此算出來的保費也相對偏高。因此,當保戶看到相同的保障內容、合約條款的保單,僅僅因為利率的改變,就使保費在短短幾年內成倍數上漲,便很難買得下手。保險公司為了維持市佔率,在傳統壽險賣不出去的情況下,只好開始銷售利變型年金等商品,也就是說,壽險精算中固定利率的假設間接影響了保險公司的商品策略。
現行精算法規不利低利率時代的傳統壽險商品銷售
高預定利率的傳統壽險保單已讓壽險公司背負龐大的利差損,然而壽險公司目前所熱賣的利變型年金與投資型保單,隨著利率回升,不但不能解決原有的利差損問題,更讓新興的銀行保險通路排擠了傳統業務員的生存空間。其實現在的低利率環境,正是保險公司銷售傳統型商品的良機,因為不但可以藉此降低保險公司的平均資金成本,而且隨著利率上升,業者將更有機會藉由投資報酬率的增加減輕過去的利差損沈?。
可是根據現行的監理法規,尤其是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方式,對於目前銷售傳統型保單的保險公司反而是種變相的懲罰。這是因為目前新契約的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固定為2%,即使未來利率上揚,保險公司仍須依照現行的2%來提存準備,無形之中大幅加重了保險公司的負擔。對於保險公司的營運來說,責任準備金提存不足固然會發生問題,但亦非提得愈多愈好,而是要提得「適足」。因為提存過多的責任準備金,將造成壽險公司額外的資金壓力,並不利於壽險公司的永續經營。
將評估責任準備金適足的權限交還給簽證精算師
站在監理者的角度,理應協助保險公司於此時銷售傳統型的壽險商品,一方面可健全壽險業的體質,另一方面也讓傳統業務員有生存的空間。因此,主管機關不應再拘泥傳統的精算學理,因為精算公式是死的,只有隨時調整因應,才不會讓僵固的公式阻礙產業的健全發展。以責任準備金的提存為例,如果當初在利率下降的時候,即逐步要求保險公司降低提存利率、增提責任準備金,利差損情況可能就不會像現在這麼嚴重;而在利率低點時,則應讓保險公司有空間能依據市場利率與本身的投資報酬率合理地調整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一旦利率上揚,保險公司也可用較高的利率來提存準備金。
在彈性的監理方式下,保險公司即能根據市場利率水準機動地調整其有效契約的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如此才能有效根治壽險精算假設上的先天缺陷,讓保險公司的商品定價能兼顧市場需求及經營安全,否則在景氣不斷循環、利率上上下下的過程中,保險公司永遠無法規避這些風險,一旦危及保險公司的清償能力,對保戶而言也沒有好處。
台灣已開始實施簽證精算師的制度,而簽證精算師的重要職責之一即為責任準備金適足性之評估,主管機關應尊重精算師的專業判斷,給予簽證精算師在合理範圍內調整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的權限,如此不僅是對精算專業的肯定,亦符合當前國際會際準則強調以「公平價值」評價資產負債的國際趨勢。
結語
精算理論看似複雜,但畢竟只是死板的數學公式,倘若保險業者與主管機關過於依賴精算理論所提供的資訊來做決策,將很難及時因應大環境的改變。只有站在宏觀的角度來觀察整個保險產業,才能對症下藥,有效解決問題,這也是輔導產業良性發展的根本之道。(本文刊載於94年1月18日經濟日報周國端專欄,本文作者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