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專刊
可受強制執行之人身保險請求權種類探討Compulsory Enforcement of Personal Insurance Claims
人身保險契約權利得否成為強制執行標的,在我國學說態度上並不完全相同,有認為人身保險具有一身專屬性,不得為強制執行;有認為人身保險原則上得為強制執行,僅於影響債務人日常生活所必需者,始不得為強制執行。本文搜尋近來法院就人壽保險、年金保險與醫療保險得否強制執行之判決及裁定,發現我國法院多數採人身保險契約權利原則上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僅有在強制執行人身保單後,可能無法維持債務人日常生活之情形,方得不予強制執行,此一方向可資贊同。
關鍵詞:人身保險、強制執行、解約金、保單價值準備金、醫療保險、日常生活所必需
第32卷,第3期
- 2-2-A10513英摘更新作修可被強制執行之保險契約種類探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