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發中心數位學習平台改版與系統轉換通知】
本中心將於 115 年 1 月 30 日進行數位學習平台系統改版,請有閱讀紀錄但未完訓的學員,儘快於 115 年 1 月 25 日前完成訓練。詳細資訊請至「知識商城-最新消息」查詢或點選此處下載公告內容。
數位學習平台切換重要時程~
1.現有平台停用:115 年 1 月 26 日(一)起
2.停機期間:115 年 1 月 26 日(一)至 1 月 29 日(四)
3.新平台啟用:115 年 1 月 30 日(五)起
學員如有相關受訓需求,請妥為規劃,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保險專刊

無照駕駛不保條款修正芻議– 兼評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保險上易字 第7號民事判決

任意汽車保險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不同,被保險人無照駕駛所生之損害或賠償責 任在任意汽車保險屬於除外不保事項,無論無照駕駛之被保險人是不是有過失,也不 論被保險人對於事故的發生是不是可歸責,都不影響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之結果。惟 鑑於目前實務上之保單條款用語易生疑義,因此,本文建議根本地做法還是對條款之 擬定,做適當之修正,以杜絕爭議。本文將先論述應如何解釋系爭條款,再對法院之 判決作深入的評論,進而提出結論與建議。 關鍵詞:無照駕駛、除外危險、除外條款、不保事項、隱藏性義務、對價平衡

第第 32 卷卷,第第 4 期期

  • 4-A10518調整再修無照駕駛不保條款修正芻議.pdf